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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需知药物致畸有敏感期

日期:2016-4-19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
孕妇需知:药物致畸有敏感期

很多女性服用了药物,却发现意外怀孕,孩子该不该要成了一个难舍的问题。药物是否导致胎儿畸形和功能障碍,首先与用药时的胎龄密切相关。

受精后两周:优胜劣汰 受精后的2周内是孕卵游走到子宫内着床发育的时间,这段时间,只有当药物达到一定数量之后,才会对胚胎造成影响;而且这个时期的胚胎细胞在功能上具有潜在多向性,有害药物所损害的细胞可以通过细胞分化进行补偿、修复,胚胎仍可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;如有害药物全部破坏胚胎细胞,则致使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;如果药物毒性极强,则会造成极早期流产。

受精后3~8周:药物致畸敏感期 胎龄的第3~8周左右,是药物致畸的高敏感期。这一时期,胚胎和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、迅速发育、不断形成的阶段,当胚胎受到致畸因素作用后即可产生形态上的异常。但要注意,即使是在胎龄第3~8周,孕妇使用药物也不一定必然造成胚胎畸形。若无意中服用了药物,一定要到医院找专科大夫,特别是胎儿医学专家咨询。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浏览:可使胎儿致畸的几个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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